各院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严格党员发展标准,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三期党员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发展对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提高党性觉悟,勇于担当作为,争做合格党员。
线上培训依托山东师范大学数字党校系统,时间为5月16日—5月21日,共24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线下培训由各院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组织,时间为5月19日至21日,主要安排集体学习、专题党课、研讨交流、撰写学习心得、个人自传、学唱《国际歌》等内容。要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相关活动。
二、培训对象
2025年上半年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要求
1.对发展对象进行专题培训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参训学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学习热情和认真的学习态度按时参加培训和研讨交流等活动。
2.院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选派一名党员教师担任班主任,认真做好线上、线下学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督促参训学员高标准完成学习任务,确保培训质量。各单位应在5月15日(星期四)前将学员信息导入山东师范大学数字党校系统,将《第二十三期党员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集体学习安排表》、《发展党员计划统计表》(教工、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情况备案汇总表》(教工、学生)及相关决议文件报送两校区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3.培训期间,学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秩序,在规定时间内收看课程,严格认真完成结业考试。如未及时完成学时要求,不予授权考试资格。每位学员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经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作为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存入党员档案。
4.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网上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22日(星期四)8:00—16:00。考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者,颁发结业证书。
5.培训结束后,各单位根据学员培训表现情况,认真组织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材料中的《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两校区审核盖章时间另行通知,届时一并领取培训合格学员的结业证书和入党志愿书,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纳新工作,“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应完成“党员发展纪实公示系统”第20步“入党宣誓”。
联系人:王文平,联系电话:86180040。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5年5月6日